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优先发展教育,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地方法规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