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地)第四十条 (地)

未经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