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六条有效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以及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持有效证件享受半价优惠。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