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预防与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