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对企业投资的重要建设项目指定有关负责人和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提供全程代办、无偿帮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