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颁布的训练大纲,制定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计划。群众防空组织的分散训练,由组建单位结合工作、生产组织实施,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集中训练,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