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有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