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