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信条例/第四章 用户权益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主叫号码真实传送,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范、打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电信线路出租行为,不得擅自转接国际来话或者为非法网络电话、改号电话提供接入服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