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电信用户享有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自由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民用建筑开发者、所有者应当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条件,不得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