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电信普遍服务义务,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的电信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