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七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向属地公安机关查询本区域犬只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应当提供相应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获知本区域内有犬只未依法办理准养登记的,应当告知属地公安机关。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