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征求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当地居民的意见。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和大型桥梁、广场等重要实体以及涉及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命名、更名事项应当组织论证。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