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和社会服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违法行为人参加一定时长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免予缴纳罚款。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