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和社会服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违法行为人参加一定时长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免予缴纳罚款。

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