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四章 处置第十七条有效餐厨废弃物应当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