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申报、收集和运输第十四条有效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实行特许经营。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活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