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优化审批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范围,逐步增加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和企业承诺事项,减少审批事项,但是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