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地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