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州,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障自治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