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