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把自治州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