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深化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改革,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源建设,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