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深化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改革,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源建设,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