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和管理,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得影响旅游经营者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侵犯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公安、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主干线、景区周边道路的疏导和管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主要进行说服教育,柔性执法。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