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