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犬只免疫、登记第十一条有效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犬龄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