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化解纠纷单位和组织依法调解纠纷。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可以依据行业惯例、交易习惯、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调解。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