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第三章 纠纷化解机制第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纠纷排查分析预警调处工作制度。对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应当加强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应当同步开展纠纷排查和调处,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