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弘扬第二十九条有效沂蒙精神是本市红色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应当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