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和谐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管理需要,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