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在乡村的组织建设,支持和鼓励其承接适当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引导其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为民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