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献血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骗取医疗临床用血相关费用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追回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