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在公路一侧建筑控制区以外的范围进行,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