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主要内容和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整体效果图,并在工程建设期间保持完好,接受社会监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