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应当积极参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评议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