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三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三人至五人组成,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