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制造单位通过设定密码、远程控制等方式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