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支持第二十九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遭受人身伤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组织救助;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协助志愿者依法向第三人索赔。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