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行政执法办案及信息共享查询系统。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与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享机制,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守法信用记录。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