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行政执法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将办理完毕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查记录、证据、文书和审核签批等材料以及记录行政执法过程的音像资料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妥善管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