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连接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发布国内外科技成果信息和技术需求信息,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运行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