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凤腾山古墓群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建设歪曲、损害古墓群真实性的各类人造景观、景点的,由自治县文物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