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国有的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收藏研究机构,应当加强红色文化遗址相关资料、实物的征集、收购和研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