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规性决定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