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湿地保护工作。

发展与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公安、财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