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保障第七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