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人才支撑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管委会应当制定创新创业型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机制,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示范区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