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未按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或者擅自改变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由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