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众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自主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在技术、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为公众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