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共建、全民参与、奖惩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