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应当健全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文明行为褒扬激励制度,支持和推动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